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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网-河海大学海洋学院海洋地质系和海洋生
科学网-河海大学海洋学院海洋地质系和海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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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海洋学院海洋地质系和海洋生物系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河海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

 
河海大学海洋学院海洋地质系和海洋生物系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  
 
 

 

 

 

河海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学校在南京市、常州市分别设有西康路校区、江宁校区和常州校区,占地面积2579亩。 

 

为顺应时代发展和国家实施“海洋强国”的战略需求,河海大学于2015年10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海洋学院,由此开始谱写“河向海延伸”的新篇章。海洋学院目前拥有海洋科学博士后流动站,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海洋科学本科专业为江苏省重点专业建设点,海洋科学为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为强化和拓展海洋基础科学和应用研究,海洋学院在传统物理海洋学的基础上,建设和发展了海洋地质和海洋生物学等2个新的二级学科方向。海洋地质系近期围绕从近海到深远海的海洋地质资源、环境、灾害等方向,着力开展具有明显特色的基础与创新研究。海洋生物系近期则立足江苏、服务地方,以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生物技术与资源研究方向为突破口,重点建设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海洋生物科研和人才培养体系。因科研团队建设和教学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海洋地质学和海洋生物学相关专业背景的高层次人才若干名。 

 

一、招聘专业方向 

 

海洋地质系:海洋地质资源、海洋环境地质、海洋地球化学、古海洋学、计算地球动力学、海洋构造与地球物理等相关专业或研究方向。 

 

海洋生物系:海洋生态学、生物海洋学、海洋环境毒理、海洋生物技术、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环境微生物学等与海洋生物学相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 

 

二、招聘岗位 

 

1. 卓越人才:学术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2. 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师资博士后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 

 

2.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具有海内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 

 

4. 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5. 身心健康,能全职工作。 

 

(二)卓越人才 

 

1、学术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相当水平的学者; 

 

(2)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副教授职位以上,独立负责过多项前沿科研课题,并取得突出成果;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 

 

(4)国家教学名师或精品课程负责人及相当水平的学者。 

 

2、青年拔尖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青年长江学者、青年、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及相当水平的学者; 

 

(2)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助理教授职位以上,独立负责过多项前沿科研课题,并取得较好成果; 

 

(3)主持国家级项目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等)至少3项,且在相关领域内的重要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文章。 

 

(三)教师岗位 

 

1. 教授: 

 

(1)在所招聘方向及其相关领域取得较高学术造诣并有一定影响,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可以胜任学科某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的能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主持过国家级的教学或科研课题多项。 

 

2. 副教授: 

 

(1)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至少两年的工作经历; 

 

(2)在所招聘方向及其相关领域取得过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2区以上论文不少于3篇); 

 

(3)具有担当相应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的潜质。 

 

(4)国内应聘者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外应聘者根据申请者成果和经历而定。 

 

(5)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 讲师: 

 

(1)在所招聘方向及其相关领域已有明显业绩,具有成为学术骨干的潜质,具有独立开展教学科研能力; 

 

(2)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2区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 

 

(3)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 师资博士后: 

 

(1)取得博士学位2年(含)以内,或由其它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近5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相关领域在SCI刊物发表论文至少1篇; 

 

(3)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四、聘后待遇